18666276068

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离婚赔偿

婚外情的第三者违法吗?

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中有很多可能会存在婚外情,第三者对于婚姻关系的危害是很大的,那么婚外情的第三者违法吗?小编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阐述,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婚外情的基本表现形式有哪些?

  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因通奸而引起离婚,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二、民法典婚内出轨第三者怎么处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婚外情第三者违法吗?

  第三者应当接受道德舆论的谴责,接受道德法庭的审判。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第三者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1、我国民法典,强调结婚自由,也保障离婚自由;

  2、因第三者介入而离婚,本质上属个人感情纠葛;

  3、婚外情或通奸行为,现行法律不认为“有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婚外情的第三者违法吗的相关知识,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要是夫妻一方只有婚外情行为,而并没有其他的如重婚、虐待等行为的话,一般来讲不是犯法的。第三者是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的,但是第三者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在我们国家强调的是婚姻自由,只要不构成重婚的话就不属于违法。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传真:025-85621008

手机:18666276068

邮件:13776695015@163.com

*姓名:

*电话:

*验证码: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