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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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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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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男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男方起诉离婚和女方起诉离婚有什么不一样   

规定是女方在孕期或生育子女完毕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只有女方有这个权利。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起诉。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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