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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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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2020年婚内房屋赠与,离婚如何分割?

婚姻房产涉及金额巨大,一般不会随意赠与他人。但是也会存在这种情况。那么2020年婚内房屋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

2020年婚内房屋赠与,离婚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若已经过户且明确约定属于被赠与方的,则离婚时属于被赠与方。

赠与房产如何过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地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地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地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婚前买房如何避免房产纠纷

1.婚前买房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署名

签合同和办房产证间隔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一般区分共同财产是以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主。区分财产是自有或共同财产是以付款时间和付款人为准。如买房者是共同置业,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是自己买房,最好写一个人名字。

2.父母“赞助”最好留下凭证

年轻人后所置的房产,实际上是父母的财产你在用。如果觉得有必要,每一笔资金都应留下收条和借条,来证明自己房款的真正来源是父母而非自己或其他人。

3.婚前财产最好事先公证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由此可见,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若已经过户且明确约定属于被赠与方的,则离婚时属于被赠与方,也不予以分割。以上就是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2020年婚内房屋赠与,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婚姻房产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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