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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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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嗜好喝酒会不会影响争取子女抚养权?

嗜好喝酒会不会影响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都想要孩子的,争取孩子抚养权无疑是双方的焦点,所以起诉法院后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证明自己有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同时也可以以对方不利的条件进行反驳,比如一方有喝酒嗜好,属于不良习惯的也会成为影响判决的因素。

实际中,争取孩子抚养权时法院将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决定:

1、哺乳期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

女方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男方:

(1)女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其他。

2、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先由双方自主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从以下考虑:

(1)双方的基本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3)孩子的生活环境;

(4)孩子的意见。

不过,如果自己有喝酒嗜好,如果酒后酒品不好,比如醉酒会打人,那么这属于不良习惯。一旦被对方拿来反驳,将会成为不利因素之一,因此建议要在起诉离婚前及时改掉这个坏毛病。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由此可见,嗜好喝酒是不良习惯,可能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也会成为影响判决的因素。以上就是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嗜好喝酒会不会影响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子女抚养权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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