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6276068

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结婚共同财产有哪些

我们知道,婚姻是我们一生中的大事,不管是结婚与离婚都得按照我国法律来办事,很多夫妻离婚感情破裂时往往都会考虑到对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结婚共同财产有哪些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夫妻结婚共同财产有哪些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二、离婚复婚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1、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就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

  2、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结婚对象的不同,使婚前个人的财产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31条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复婚而影响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离婚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未予清偿的,在复婚后可追及离婚期间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即个人债务,而非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 夫妻结婚共同财产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我们知道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传真:025-85621008

手机:18666276068

邮件:13776695015@163.com

*姓名:

*电话:

*验证码:
*内容: